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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08

    马未都:审美的极致是变态

    马未都不亏是作家出身(我后来网上查了才知道),在百家讲坛的系列做的挺吸引人,虽然我对那些古家具本来没兴趣。他说到审美的极致是变态,比如裹小脚,比如金鱼,病梅等等。我细想想,确实。其实何止审美呢? 不过有1个问题,判断变态与否是有角度的,通常是相对于当前大众而言的反方向行为的一种贬义称呼吧,哈哈。 古代如果不出家而剃头,估计也要被骂是变态。

    我看任何事情的极致都必然是“变态”,这符合哲学。 不断寻求新的变化是事物的规律。不多说了,说的太极致就要变了。

    1/12/2008

    台湾三原色

    台湾开始立委选举了。有点意思。有了蓝营,绿营,现在又有红党了。三原色都配齐了,那就变什么色彩魔术都不奇怪了,所以好是热闹!不过好像有学者说他们的为了选举政治是民主很不成熟的表现。谁知道呢?

    我们大陆民众对台湾和日本的言辞,很正常;他们那边的舆论也未必不激进。如同蚊子咬我,我是一定要打蚊子的。不过如果站在更高的角度看问题,我知道如果我是蚊子,我也会吸血。蚊子吸我的血没有错,我打它也没错。而我们呢,如果是台湾人或者日本人,也一定会有和现在不同的声音。我们的位置和差异决定了我们的立场和行为而已。在微观上,你可以有任何行为,但是最好也要理解别人的行为。记得不久前,有一个民工妻子怀孕难产,医生要丈夫签字同意抛腹产,可是他就是不同意,最后两条生命葬送,他本人也是痛哭流涕。站在大多数人的位置上,应该痛骂他,感觉太荒唐了。但是如果有他的基因,有他的生活环境,有他的认识水平,不知道别人(其实我知道,呵呵),反正我做的不会和他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为什么不能在宇宙观的层面相信什么好人和坏人的区分概念(在微观层面当然有区分),也不能相信天堂和地狱?我看来,人仅仅是内外环境的产物而已。当然好人,坏人的概念,天堂地狱的概念在微观上是有意义的,它们其实就是一个外部环境的作用力来影响人的行为。那正义和公平有作用吗? 有作用啊,但它们仅仅是驱动人类社会变化的因素之一而已,所有能驱动人类和个体行为的动力都是因素之一。而真正的变化是所有因素的合力。别以为正义和公平是人类发展的主线,那仅仅是个体的愿望。(何况正义和公平也是随立场变化的相对概念呢)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它自己的轨迹和要求,人的愿望是作用力之一而已。否则,我们从原始社会怎么会到剥削人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等等?如果正义和公平是人类发展的主线,那么原始社会一个个的小部落,会整合为一个大的国家吗,嘿嘿。

    唉,人和人类社会被赋予各种驱动力,和高山流水被赋予物理特性有什么区别呢?人类无非是世界变化这场大show的执行者之一而已,而剧本或许早已写好。正所谓人是一种自然现象,HOH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