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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06

袁崇焕和崇祯

百家讲坛的明清60年要暂告一个段落了。个人感觉还是满学会的阎会长讲的更适合我,虽然易中天讲的三国也还好而且更火爆。阎的风格感觉更超脱,非功利,可能和他70多了什么都看透了有关把。阎说了最钦佩袁崇焕,这除了他为了表现他的坦荡和客观(因为阎是满族,而袁崇焕是后金的头号敌人,狭隘的论下来也是对头啊,呵呵),袁崇焕也确实有可敬之处。阎说袁崇焕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英雄,当县官的时候就亲自上民房为百姓灭火,而且有勇有谋,能大败所向无敌的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确实说的我也非常佩服。特别是袁崇焕在宁远之战前没怎么打过仗,却敢于在上司和同僚都撤到山海关以内的时候独自守卫小城宁远,最可敬的是勇气。都说艺高人胆大,而袁崇焕在不知道自己身手的情况下,如此沉着无畏,真是个大英雄。
 
跳到清朝说两句:在听了阎的系列讲座,我改变了对乾隆的看法,我觉得近代中国的落后就是从他的自大和自以为的天下太平开始的。看似乾隆时期是最畅盛的,可是西方当时工业革命都开始了,他还搞什么全国百岁老人和他一起祝寿,认为自己治理的多好呢,其实却是强弩之末。所谓的最畅盛也是没落的开始,倒是印证了否定之否定的哲学道理。看来说人或者事情是最好,可不是什么好话。
 
再跳回明朝说崇祯。过去总感觉朝代的最后一个皇帝一定是最差的,要不能丢了江山?听了阎的讲座,我觉得崇祯是个还可以的皇帝,虽然他丢了江山,还错杀了袁崇焕,而且其刑法可是陵迟啊,一刀刀刮到骨头。不过他至少是一个想把国家治理好的皇帝,比他爷爷开始的4个皇帝都强,他有想法也努力过了,最后其实大概也许可能可以逃出北京逃生,他却选择了去景山自缢,也要算有气节。至于袁崇焕被杀,只能说敌方离间计用的好,袁崇焕没有勾结后金的真相直到清康熙之后才得以公开。而在袁崇焕死的时候,全北京和全中国的人都认为他是秦桧那样的叛徒,死的时候都争着要吃他的肉。如果是秦桧,大概没有人会惋惜他被陵迟,而当时的人确实把他当作了秦桧,因此完全怪罪崇祯,也是不公正的。退一步说,所谓英名的皇帝,比如汉武帝,唐太宗,清的康熙,也没有少杀无罪甚至有功的大臣和百姓。个人感觉,崇祯和袁崇焕都是称职的,但是对手更强大,机遇也不顺。
 
难怪阎在研究历史后要强调包括天合地合在内的四合才是一个人的大幸,也难怪很多大小人物,大小老板们都信这个供养那个的,因为他们可以看到和他们同样的人,没有成功的很多,一败涂地的也不少,而他们除了必然因素外还多了good luck,他们需要感谢和保佑啊,呵呵。不过客观的分析,我们要看到失败者也是英雄聚集的场所呢,向他们致敬。
 
 
23/10/2006

这个资源很奇妙

任何可以使用的创造特定方向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叫资源。有这么一种资源很奇妙,你刻意使用它,它也减少,你不用它它也减少。没有任何方法可以保存这个资源。它减少的速度和你是否使用它和把它用在哪里无关。它始终以恒速消失。(当然在相对论里面它不是恒速的)
15/10/2006

古人喜欢小脚和洋人喜欢tan skin原来是同理

那天听百家讲坛,讲到古代人以小脚为美的原因。过去怎么也理解不了,现在豁然开朗,感觉很有道理:古代生产力不发达,能留小脚的都是不用干活的人,小脚成了身份的象征,久之也成了一个审美标准了。突然联想到中国人和外国人对肤色的追求不同,原来也是一个道理。老外对为什么喜欢深色肤色的解释也不同,什么健康的颜色等等,都不是本质的。我听他们说的最合理的本质解释是因为一般人要天天上班,多数在办公室内等等,因此没有机会总晒太阳。而更高的阶层有时间和金钱总去海滩等晒太阳、度假,肤色自然就变黑了。因为后者是令人“向往的”生活方式,所以也就变成了审美标准了。
 
看来物以稀为贵其实是比某一审美标准更深刻和固定的人类法则。而社会的high class则要利用他们比别人多掌握的资源通过上述方面来体现他们的优越。
 
我在想,听说唐朝人以胖为美,如果用上面的规律反推历史,是不是说明,唐朝人多数都吃不饱啊,哈哈。看来人们追求的“美好东西”,就是要当时对大多数人是很难实现的,至于那美好的东西是什么到是其次了。有句名言“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如果有上帝,他除了笑我的胡思乱想以外,看到人类审美的变迁和轮回,是不是也要发笑呢啊。